Article 30

In force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的资源调查、监测,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下列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一)经依法批准或者批准修改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二)经依法划定或者调整的城市绿线;

(三)城市绿化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及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城市绿化监督检查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