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公安派出所接到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书面告知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治安安全条件检查。发现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经营者予以改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