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Chapter 3 政府的定价行为Article 16In force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并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技术创新。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还应当严格控制其利润率水平。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