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涉税涉费信息共享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立涉税涉费信息共享专区,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同税务机关之间涉税涉费信息共享。

对不能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共享的涉税涉费信息,信息提供部门应当说明情况,并与信息需求部门商定提供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