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热用户用热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稳定热源所产生的蒸汽、热水等,通过管网集中为热用户有偿提供生活用热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