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在边境管理区内设立的国家口岸,应当划定口岸限定区域,由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管理。

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陆地为陆地国界我侧纵深两公里、公路(铁路)外缘两侧各一百米的区域;水域为我方码头中心两侧各一百米、界河航道中心线我侧纵深两公里的区域。

划定口岸限定区域时,应当为解放军边防部队执勤人员和车辆留出巡逻路线。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