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用好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政府鼓励的项目,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不得有歧视性授信、强制搭售、存贷挂钩、无正当理由抽断贷等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