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作,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

省公安机关应当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省际合作,加强案件办理、技术反制、涉诈资金冻结和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与工作协同。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