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供热企业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并在采暖供热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用户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提出查询服务申请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服务,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