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

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通过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