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市、县(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机构和养护维修单位应当负责雨水、污水管道的主次干管及连接排水户接户井支管的养护维修,建立排水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和疏浚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防汛要求,及时检查、维护、清疏排水设施,保障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