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