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及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