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女性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措施,重视并充分发挥女性在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在科研项目申报和结题,人才计划、荣誉表彰等申报和评选活动中,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