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房产、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应急、市场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园林、市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