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其他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遭受人身伤害的,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其他组织应当及时组织救助;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协助志愿者依法向第三人索赔。

志愿者参与救灾、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等志愿服务活动造成心理创伤的,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其他组织应当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提供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