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为乡(镇)供热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用热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