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备案审查机构收到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审查要求、审查建议,或者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应当由其他机关审查处理的问题,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审查。移送时,可以提出研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其他机关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的问题,可以移送备案审查机构审查。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移送的审查建议,应当依法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