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反餐饮浪费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ugust 18, 2025
- In force from
- October 1, 2025
- Articles
- 21 articles
(2025年6月27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8月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持续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统计调查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反餐饮浪费工作。
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制止滥办酒席、反对铺张浪费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婚丧嫁娶按照就餐人数合理备餐、自助用餐。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组织推广普及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餐饮服务单位节约管理规范、宴席节约服务规范等标准,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制定落实自律公约,协调指导餐饮行业开展反餐饮浪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学校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方式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题教育,建立反餐饮浪费的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机制。
文体广旅部门应当加强对制作、发布、传播餐饮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监管,加强对旅游行业、较大规模的体育和文化活动等集体用餐服务的监督指导,加强等级旅游民宿反餐饮浪费情况检查,教育引导旅游经营管理人员履行反餐饮浪费自律规范。
社会工作、网信、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国资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
鼓励公职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等带头践行健康文明节俭的理念和餐饮消费方式,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利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对管理服务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将涉及粮食安全和反餐饮浪费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纳入培训内容;
(三)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四)合理确定餐饮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五)明示提供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六)提供集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向消费者说明宴席订餐、退餐、调餐、备用餐桌数等规定;
(七)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八)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打包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网络服务平台应当依法监督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如实提供经营信息和餐饮信息。鼓励网络服务平台支持商户积极参与反餐饮浪费,鼓励通过建立环保虚拟账户、授予节约积分、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小份餐品。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反餐饮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加强反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推动开展“光盘行动”。
新闻媒体应当持续开展反餐饮浪费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