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本市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技术、服务、数据等合作,构建产业智能化应用生态。

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挥智能制造引领示范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协同平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相互融通,带动上下游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企业合作提供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