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调推动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智能场景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