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藏传佛教院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合理设置课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日常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藏传佛教院校根据藏传佛教传承、办学条件和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简章,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