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平台、外走廊、阳台外、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或者危及安全的物品;禁止借用临街建(构)筑物或者树木在道路两侧拉绳晾挂物品。

封闭临街建筑物阳台、平台、外走廊等,不得超出原建筑设计外沿。

Local Regulations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