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

(三)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