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修改时,应当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合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加强实施应用过程互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空间准入意见,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