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当事人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保全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为证明知识产权在先使用、公开在先等提供证据支持。

鼓励公证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证明方式,优化公证流程,依托电子签名、数据加密等技术为申请人提供远程公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