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保障农村公路运营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已经划定的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应当对外进行公告,并在公路醒目位置设立标桩、界桩。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