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废弃物排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变更建筑废弃物处置证:
(一)建设工程施工等相关批准文件发生变更的;
(二)建筑废弃物运输、消纳或者综合利用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单位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变更建筑废弃物处置证: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所属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二)新增、变更过户、报废、遗失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
符合法定条件的,发证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