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提高湿地保护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