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将享有权利的妇女等家庭成员全部列明。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协议应当将享有相关权益的妇女列入,并记载权益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