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老旧住宅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集中托管或者居(村)社区托管等方式提供保洁、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标准和对应的物业服务内容根据青海省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