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