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