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具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受益人、见证人或者相关单位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旗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举荐见义勇为行为。

申请、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如实提供见义勇为基本事实、见证人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客观、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和核实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