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变通规定。

本变通规定所称草原,是指除城镇绿化草地外具有生产价值和生态功能的所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