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财产处置、企业注销、股权变更、融资支持、信用修复、风险监测预警等事项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