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程序编制和修改保护规划;
(二)在山体保护范围内违法审批建设项目;
(三)未依法设置保护标识;
(四)未依法查处山体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
(五)其他未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导致山体遭到破坏。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