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山体保护管理实行责任单位制度。权属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是山体管理的责任单位。既有权属单位又有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是责任单位。权属单位与管理单位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确定责任单位,明确其山体管理责任,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名录。

责任单位应当自觉履行山体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山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破坏山体的行为。

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山体保护执法通报机制,定期开展山体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