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委托人需要对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鉴定事项进行司法鉴定的,应当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并向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委托书。

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

委托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照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