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禁止侵犯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

禁止以宗教极端思想、迷信、暴力等方式残害妇女或者非法限制妇女人身自由。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