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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和监督。

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以县域或者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