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
- Issuing authority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uly 31, 2025
- In force from
- October 1, 2025
- Articles
- 16 articles
(2025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本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出现损毁、故障、被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应当及时联系并督促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人履行维护管理责任,协助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等组织应当征集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需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涉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指导、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适老化建设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数据等部门负责无障碍信息建设的指导、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体育、财政、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体育、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养老、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相关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
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标识,并纳入周边环境或者建筑物内部的引导标识系统。无障碍标识应当位置醒目,内容清晰、规范,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和位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知识培训。
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地形地貌和景点情况设置无障碍标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或者无障碍厕位、无障碍电梯等设施。鼓励配备具备无障碍功能的观光车、摆渡车、游船等交通工具,提供无障碍上下客平台。
旅馆、酒店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客房。
鼓励支持地图导航等出行服务软件的开发者、设计者和提供者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标识和无障碍出行路线导航功能,推进社交通讯、生活购物、旅游出行等领域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设计,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便利。
(一)行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机构;
(三)综合客运枢纽、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
(四)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五)基础电信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营业厅;
(六)公共文化艺术体育场馆;
(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八)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其他机构或者场所。
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时,考场可以提供文字提示等便利。
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所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智能化停车服务场所应当为残疾人停车提供便利服务。
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时,应当与周边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不得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
公共建筑、公共场所设置隔离墩、阻拦桩、阻拦链等障碍物,不得影响缘石坡道、轮椅坡道、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残疾人、老年人正常通行。
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的,应当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和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同时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功能。
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国家工作人员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