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下列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应当设置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语音提示等设备,并提供现场引导、人工协助或者办理等传统服务:

(一)行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机构;

(三)综合客运枢纽、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

(四)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五)基础电信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营业厅;

(六)公共文化艺术体育场馆;

(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八)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其他机构或者场所。

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时,考场可以提供文字提示等便利。

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所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智能化停车服务场所应当为残疾人停车提供便利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