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见义勇为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

(一)市、区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或者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单位和个人向见义勇为社会组织的捐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其缴纳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