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的保护制度,维护金融创新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市人民政府对在金融创新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并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嘉奖。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