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生产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