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茶文化资源包括下列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资源:
(一)茶园、茶厂、茶仓、茶行、茶碑、茶码头、茶马古道等建筑、史迹;
(二)茶树种植和茶采摘、制作、仓储、运输、饮用等技术和工具;
(三)茶歌、茶诗、茶赋、茶谚语、茶对联、茶故事、茶俗等相关文献影像资料、文学艺术作品;
(四)地方茶树种质资源;
(五)古茶树;
(六)其他需要保护的茶文化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