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正式确定后,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本部门联系的单位、部门承担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落实工作。

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由政府各部门承担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落实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