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危害防洪滞洪功能正常发挥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