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入湖河道管控范围划定应当全面从严,根据湖泊及其入湖河道水质现状、保护目标,综合考虑防洪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控范围应当包括源头至入湖口的全河段;

(二)与入湖河道水体直接相连的湖库、湿地、主要支流等应当纳入管控范围;

(三)管控范围不得小于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